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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播报:交易商协会:债券发行人可在主承销商团中任选1家提供存续期管理服务

2023-04-21 13:14:16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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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业务规则》(简称《存续期业务规则》),发行人应当在发行文件中约定由1家主承销商为债务融资工具提供存续期管理服务(以下简称“存续期管理机构”)。

公告称,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坚守契约精神,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和利息,积极稳妥处置自身债务风险和违约事件,对投资者负责。

公告表示,发行人应当及时了解存续期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以下存续期工作:依法合规地使用和管理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落实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等投资者保护机制;配合交易商协会、基础设施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等开展存续期工作;其他交易商协会规定的存续期工作。

公告称,设立主承销商团的,发行人可以在主承销商团中选聘任意1家主承销商提供存续期管理服务;未设立主承销商团的,发行人应当选聘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提供存续期管理服务。存续期内,存续期管理机构发生变更的,发行人应当披露变更情况。发行人聘请存续期管理机构协助开展存续期工作,不减免自身义务和职责。

存续期管理机构应指定专门部门或团队、设置专门岗位开展存续期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档案管理机制,并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据悉,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在人民银行指导下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做好债务融资工具市场风险防控、合规管理等各项存续期工作,切实引导和督促市场各方尽职履责,为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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